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式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10-29 15:08:49

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式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10月25日

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3395

下属基金简称 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式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3395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2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蔡丹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02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07月19日

基金经理 阳之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7月2日

注: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流动性不足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

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

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执行。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北证50成份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股票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参与融资业务策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和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北证50成份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汇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万 0.008

100万≤M<300万 0.004

M≥300万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 0.01

100万≤M<300万 0.005

M≥300万 1,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0.015

N≥7日 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5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其中,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

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

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人员流失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基金合同终止风险、指数化投资

相关风险、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所带来的风险、港股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国债期货投资

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等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

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应当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

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如发生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市场交易规则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

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进行投资或不投资而造成的损失等。

(4)非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

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损失等。